嘉義縣政府 函 主旨: 檢送修訂「確診個案居家照護之相關醫療照護費用給付標準」,請轉知所屬配合辦理,請查照。 說明: 1、依據嘉義縣政府111年12月27日公文函辦理。 2、詳如附件。111031884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