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

有關本局112年12月4日嘉衛食藥字第1120040633號函文,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誤植為「衛部醫器陸輸壹登字第a00072號」,特此更正為「衛部醫器陸輸壹登字第a00124號」,請查照。

說明:

1、依據嘉義縣衛生局112年12月5日公文函辦理。

2、詳如附件。11200408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