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

有關「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」,業經農業部會銜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3年2月26日以農防字第1131861116號、衛授食字第1131401243號令訂定發布,並將於115年7月1日施行,請轉知所屬會員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
說明:

1、依據嘉義縣衛生局113年3月7日公文函辦理。

2、詳如附件。0143-11300082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