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

有關修正嚴重藥物不良反應通報辦法,名稱並修正為「藥品嚴重不良反應通報辦法」,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28日以衛授食字第1131400449號令修正發布,請查照(並轉知所屬)。

說明:

1、依據嘉義縣衛生局113年3月28日公文函辦理。

2、詳如附件。0223-113001136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