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

有關藥品製造業者進口之自用原料,非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,不得轉售或轉讓,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查照辦理。

說明:

1、依據嘉義縣衛生局113年5月6日公文函辦理。

2、詳如附件。0315-113001493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