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

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需要,各類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期限於109年12月31日前屆滿須更新者,如因於期限內無法取得足夠繼續教育積分,比照醫師法第8條第2項及護理人員法第8條第2項規定,統一逕予展延6個月,詳如說明段,請查照。

說明:

1、依據嘉義縣衛生局109年3月24日公文函辦理。

2、詳如附件。109000936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