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

有關北群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製造、販售之「”北群”紅外線耳溫槍(衛部醫器製字第004851號)」醫療器材,其外盒包裝所載準確度及使用說明書內容與原核定之內容不同,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58條規定一案,請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段辦理,請查照。

說明:

1、依據嘉義縣衛生局113年10月30日公文函辦理。

2、詳如附件。0700-11300377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