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義縣衛生局 函 主旨: 有關明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主動回收藥品「”明德”愛康娜軟膏(過氧化苯醯)(衛署藥製字第029949號)」一案,請依說明段辦理,請查照。 說明: 1、依據嘉義縣衛生局114年2月7日公文函辦理。 2、詳如附件。0109-11400049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