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

倍斯特醫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動回收藥品「康護寧消炎殺菌漱口液劑(衛署藥製字第057903號)」(批號2110051、2110061、2110071)一案,請依說明段辦理,請查照。

說明:

1、依據嘉義縣衛生局111年6月27日公文函辦理。

2、詳如附件。111001948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