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

有關臺灣汎生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主動回收藥品「”汎生”芽固康牙科用軟膏2%(衛署藥製字第055293號)」(批號2202102、2112113、2201122)一案,請依說明段辦理,請查照。

說明:

1、依據嘉義縣衛生局111年7月11日公文函辦理。

2、詳如附件。111002119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