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

有關民眾因遺失COVID-19口服抗病毒藥物申請重複領藥之因應處置作為,請相關醫事機構配合辦理,請查照。

說明:

1、依據嘉義縣衛生局111年7月26日公文函辦理。

2、詳如附件。111002194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