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

轉知疫情指揮中心修訂「公費COVID-19治療用口服抗病毒藥物領用方案」,請貴醫療機構(會)所屬會員配合辦理,請查照。

說明:

1、依據嘉義縣衛生局111年10月20日公文函辦理。

2、詳如附件。111003184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