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義縣衛生局 函 主旨: 轉知疫情指揮中心修訂「公費COVID-19治療用口服抗病毒藥物領用方案」,請貴醫療機構(會)所屬會員配合辦理,請查照。 說明: 1、依據嘉義縣衛生局111年10月20日公文函辦理。 2、詳如附件。111003184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