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

函轉有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(以下簡稱健保署)給付之特殊材料醫療器材許可證有效期限於111年12月31日前屆滿,且經廠商回覆不展延許可證,健保署將自112年4月1日起取消給付(共計56項)案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。

說明:

1、依據嘉義縣衛生局112年2月22日公文函辦理。

2、詳如附件。112000566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