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

有關橋締股份有限公司販售之「”泰芙特”液體藥物給藥器(未滅菌)(衛部醫器輸壹字第021868號)」產品回收一案,請依說明段辦理,請查照。

說明:

1、依據嘉義縣衛生局112年3月6日公文函辦理。

2、詳如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