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
有關永大明儀器股份有限公司製造、販售之「”永大明”圓筒型蒸氣滅菌器(衛署醫器製字第001495號)」產品,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26條規定一案,請依說明段辦理,請查照。
說明:
1、依據嘉義縣衛生局112年3月16日公文函辦理。
2、詳如附件。
主旨:
有關永大明儀器股份有限公司製造、販售之「”永大明”圓筒型蒸氣滅菌器(衛署醫器製字第001495號)」產品,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26條規定一案,請依說明段辦理,請查照。
說明:
1、依據嘉義縣衛生局112年3月16日公文函辦理。
2、詳如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