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

「西藥優良運銷準則之施行項目及時程」,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07年9月11日以衛授食字第1071104588號公告訂定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。

說明:

1、依據嘉義縣衛生局107年9月14日公文函辦理。

2、詳如附件。10700253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