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義縣衛生局 函 主旨: 轉知「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機構獎勵金申請作業須知」自112年5月1日停止適用,請查照。 說明: 1、依據嘉義縣衛生局112年5月3日公文函辦理。 2、詳如附件。112001354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