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義縣衛生局 函 主旨: 函轉有關「核醫藥局管理要點」自中華民國112年7月20日停止適用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。 說明: 1、依據嘉義縣衛生局112年5月19日公文函辦理。 2、詳如附件。11200163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