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函 主旨: 為推動完善藥局無障礙設施及服務,請協助轉知所轄藥局之藥事人員,詳如說明段,請查照。 說明: 1、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3年4月9日公文函辦理。 2、詳如附件。0241-11314039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