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 義 縣 藥 師 公 會

會員子女就讀藥學系取得藥師獎勵辦法

 

  • 本會為獎勵會員子女勤學向上,克紹箕裘,成為國家藥學人才,特訂定本辦法。
  • 申請資格:
    1. 凡會員加入本會滿三年以上,且各項費用皆已繳清者,其親生子女畢業於各公私立大學之藥學系者,且限取得藥師資格當年者為限。
  • 獎勵金金額:
    1. 取得藥師資格者,每名發給新台幣參仟元整。
    2. 會員之每一子女限申請一次。
  • 獎勵金審查事宜,由本會理、監事會審查任之。
  • 獎勵金申請人應填具申請表格乙份,連同藥師證書及戶口名簿影本向本會申請。
  • 申請文件不論核准與否,概不退還。
  • 獎勵金統一在會員代表大會頒發。
  • 本辦法由理監事會通過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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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子女就讀藥學系取得藥師獎勵申請書